當商標被異議時,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來應對:
1. 提出商標異議答辯:
* 在收到異議通知后,注冊人應針對異議人提出的理由進行有針對性的、理由充分的答辯,爭取成功注冊。
* 答辯過程中,可以提供證據以證明商標注冊行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例如商標注冊前存在的使用、經營行為等。
2. 與異議方協(xié)商:
* 嘗試與異議方進行協(xié)商,以達成妥協(xié)或解決方案。這可能包括修改商標設計、調整商標使用范圍或提供其他形式的補償。
3. 修改商標:
* 如果異議是由于商標與現有商標相似或侵犯他人權益而引起的,可以考慮對商標進行修改或調整,以避免侵權。
4. 申請撤銷異議:
* 如果異議方的異議理由不充分或無法成立,可以通過申請撤銷異議來維護自己的商標權益。
5. 申請復審:
* 如果商標局在收到答辯后做出不予注冊的決定,被異議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 商標評審委員會將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做出復審決定,并書面通知異議人和被異議人。
6. 啟動司法程序:
* 如果被異議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仍然不服,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 在司法程序中,被異議人需要向法院提供證據以支持其主張,并接受法院的審理和判決。
7. 尋求專業(yè)咨詢:
* 如果遇到復雜的情況或需要更專業(yè)的法律建議,可以尋求專業(yè)咨詢機構或律師事務所的幫助。
在整個處理過程中,重要的是要保持冷靜和理性,嚴格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程序要求進行操作。同時,積極與異議方進行溝通協(xié)商,尋求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也是非常重要的。
請注意,以上建議僅供參考,并不能替代專業(yè)法律意見。在實際操作中,請務必咨詢專業(yè)律師或法律機構以獲取準確和具體的法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