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回執(zhí)后,即商標注冊申請被商標局受理后,申請人就可以使用該商標。但請注意,此時的商標使用應標注“TM”而非“R”或“注”,因為商標尚未獲得正式注冊。
具體來說,在商標注冊申請被商標局受理后,申請人會收到一個受理通知書(即回執(zhí)),這表明商標注冊的申請已經(jīng)被正式接受,并且開始了審查流程。在這個階段,申請人可以在商品或服務上使用申請中的商標,并標注“TM”來表示該商標正在申請注冊過程中。
然而,由于此時商標并未獲得正式注冊,因此存在一定的風險。如果在使用過程中與他人已注冊的商標發(fā)生沖突,可能會面臨侵權(quán)糾紛。所以,在使用未注冊商標時,應謹慎并咨詢專業(yè)律師的意見。
另外,商標注冊申請的審查流程通常包括形式審查和實質(zhì)審查兩個階段。形式審查主要檢查申請文件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格式要求等;實質(zhì)審查則對申請注冊的商標進行詳細的審查,包括商標的顯著性、是否與已注冊商標相似等。如果商標通過實質(zhì)審查,商標局會發(fā)布初審公告,公告期為三個月。在此期間,任何人都可以對申請注冊的商標提出異議。如果公告期滿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商標局會核準商標注冊,并頒發(fā)商標注冊證。此時,商標才算正式注冊成功,申請人可以正式使用商標,并標注“R”或“注”。
總的來說,雖然商標注冊回執(zhí)后可以開始使用商標,但為了避免潛在的法律風險,建議申請人在商標正式注冊成功后再進行廣泛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