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著作權登記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軟件著作權登記的基礎條件
1. 獨立開發(fā):根據(jù)《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第四條,受保護的軟件必須由開發(fā)者獨立開發(fā),即軟件應當是開發(fā)者自行設計、編碼并完成的,不能是抄襲、剽竊或侵犯他人著作權的作品。
2. 已固定在有形物體上:軟件需要已經(jīng)固定在某種有形物體上,如光盤、硬盤等存儲介質,這意味著軟件必須已經(jīng)以某種形式被存儲或固定下來,能夠被人們感知和復制。
二、軟件著作權登記的申請流程
1. 準備申請材料:在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時,需要提供一系列材料,包括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營業(yè)執(zhí)照等)、著作權歸屬書面合同或者項目任務書(如果有的話)、原著作權人的許可證明(如果需要的話)、權利繼承、受讓或者承受的證明(如果有的話),以及《計算機軟件登記申請表》。
2. 提交申請:申請人需要按照要求填寫好申請表,并準備好所有必要的申請材料,然后提交到中國版權保護中心或其地方辦事機構進行審查。
3. 審查與登記:中國版權保護中心會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包括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如果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規(guī)定,且軟件符合著作權保護的要求,那么中國版權保護中心會予以登記,并發(fā)放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
三、軟件著作權登記的注意事項
1. 申請表格的填寫:申請表格應當使用中文填寫,并按照規(guī)定的要求填寫完整、規(guī)范。如果表格內容填寫不完整、不規(guī)范,且未在指定期限內補正的,可能會導致申請被駁回。
2. 鑒別材料的提交:軟件的鑒別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檔的鑒別材料,應當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種文檔前、后各連續(xù)30頁組成。如果整個程序和文檔不到60頁,應當提交整個源程序和文檔。此外,申請人還可以選擇對鑒別材料作例外交存。
3. 申請費用的繳納: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需要繳納一定的登記費用,包括軟件著作權登記費、登記證書費等。具體收費標準由國家版權局會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規(guī)定并公布。
綜上所述,軟件著作權登記的要求包括基礎條件、申請流程和注意事項等方面。在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時,申請人需要仔細了解并遵守相關規(guī)定和要求,以確保申請能夠順利進行并獲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