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作品剽竊的認定主要根據以下因素:
1. 被控剽竊的作品是否是被抄襲的作品。需要證明被告的作品來源于原告的作品,即原告的作品是原創(chuàng)作品,被告的作品是對原告作品的復制或者改編。這需要比較雙方的作品是否有實質性相似,并且這種相似性超過了正常文學或者藝術上的巧合。
2. 抄襲是否未經著作權人的許可。如果未經著作權人許可,擅自使用其著作權作品,就可能構成侵權。即使是抄襲他人的創(chuàng)意或者思想,只要未經允許,也可能構成侵權。
3. 是否存在接觸可能。即被告是否有機會接觸到原告的作品。這是判斷被告是否有可能進行抄襲的一個前提。如果沒有接觸機會,則很難認定剽竊。但如果有了接觸機會,則有可能進一步考慮是否存在抄襲行為。至于修改的程度,一般來說,即使是微小的修改也無法改變剽竊的本質。如果他人創(chuàng)作作品的過程中確實參考了其他作品的內容或表達方式,即使有所改動和調整,但改動后的部分仍然與他人的作品實質相似甚至完全一致,可以認定為剽竊。對于復制了他人作品的數量較大或情節(jié)嚴重時,即使對原作有所改動或刪除部分內容的,也應當認定為剽竊行為。對于抄襲部分達到整篇作品的多少比例才能認定為侵權,法律并沒有明確規(guī)定具體的量化標準。通常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判斷。
因此,認定著作權作品剽竊是一個復雜的過程,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具體分析。如果您面臨此類問題,建議尋求專業(yè)的法律幫助和建議。